《救援系列二~音樂系、音樂班的孤兒》
我的救援經驗應該是音樂班教師中最多的幾位之一吧?
*以下是過去式,不是現在進行式。
我任教過的學校不只是表面上的這些,
在其他學校有授課,是主修老師,
領的是學校的薪資,但在學校官網沒有被列名。
**「音樂系、音樂班的孤兒」意思是:
找不到主修老師的學生、
沒有老師願意教的學生。
學習音樂是一對一「師徒制~拜師學藝」關係~學生選老師、老師也選學生。
有些學生因為一些原因,考上了音樂系、音樂班卻沒有老師願意教。
一、最常發生在程度欠佳的學生:
以前音樂班全盛滿招時代,競爭非常激烈,會發生有學生雖然考上,卻沒有老師願意教的窘況。
或者是學生到了小五升小六、國二升國三、高二升高三,老師突然不教了,又沒有新老師願意接手。
主因就是學生程度不好,沒有人願意承擔未來升學責任~名師出高徒,升學率會影響老師的聲譽。
二、其次是情緒控管欠佳的學生或家長。
(家長在校發飆的實際案例也曾親眼目睹)
我曾經被學生上課說是傻瓜、白癡、笨蛋,飆罵髒話、被學生揮拳👊相向,
當下理智告訴我「罵不還口、打不還手」,請導師或行政老師處理,
我遇到都是鬧情緒的小打小鬧,學生、家長都有致歉,事後我都不計較,有些孩子長大後直到現在還是常聯絡的好朋友。
但這事發生在有些老師身上就會是大事,導致老師不願續教,後面也沒有老師敢接手。
三、其他不方便公開的原因~在此不宜討論。
學校行政遇到以上狀況,都必須為學生解決師資問題,會找我這個「常任救援」上場,學生畢業、任務結束,我就默默離開。
學生畢業時的升學成績都算在我身上(學生的成績就是老師的業績),
成績不好、業績欠佳,我都認了,但有的考得還不錯。
我是抱著服務態度為學校和學生解決問題,最短的教幾個月,最長的完整三年。
對我是一種教學磨練,豐富我的職場經驗~知足、感恩、惜福。
***如果可以將學生從入學時的最後一名,拉拔到畢業時第一名,是當老師最大的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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